關于在管理體系標準中增加氣候變化考慮因素
及相關認證實施安排的通知
公司各部門、各審核員及各獲證組織:
國際標準化組織(ISO)為落實2021年批準的ISO氣候行動承諾,ISO技術管理局2023年9月決定,對管理體系標準的協調結構進行修改,增加關于組織對氣候變化問題考慮的要求。2024年2月23日國際認可論壇(IAF)和國際標準化組織(ISO)發布了“關于在管理體系標準中增加氣候變化考慮因素的聯合公告”(見附件)。
為了應對在管理體系標準中增加氣候變化考慮的修改內容,公司現作如下安排:
一、ISO管理體系標準的修改內容
1、4.1條款增加“組織應確定氣候變化是否是一個相關的因素”;
2、4.2條款增加“注:有關的相關方可以有與氣候變化相關的要求。”
二、認證客戶的要求
1、客戶組織在其自身管理體系的建立、保持和有效性中予以考慮氣候變化的因素和風險。確定氣候變化以及其他問題(與管理體系)是否相關,如果相關,在管理體系標準范圍內的風險評價中予以考慮;如果客戶組織運作多個管理體系(如Q/E/S及其他類型管理體系等)時,每個體系均應分別就其在每個管理體系標準的范圍內涉及的氣候變化及風險進行分析和管理。
2、按照對氣候變化新增內容,客戶組織確保氣候變化已經予以考慮,并且如果被確定為其管理體系的相關因素,按要求被組織納入到任何目標和緩解行動中。如果組織認為不是其管理體系的相關因素,組織應有作出這一決定的過程以及(適用時)實施相關措施的有效性。
3、自即日起的審核,認證客戶應提供考慮了氣候變化的證據,如不能提供,審核組將開具輕微不符合項。
三、認證審核過程要求
1、審核要求
1)審核第4.1和4.2條款時,應審核到客戶組織在分析內、外部問題時,包括了氣候變化在內的問題,客戶組織確定是否與氣候變化相關,如果相關,應在6.1納入風險識別、評價,在目標(和或指標)條款時納入緩解(如減排目標和或指標);在方案中列出具體緩解措施;在運行管理階段審核緩解措施執行情況,監視和測量階段納入目標(和或指標)考核;在管理評審階段管理層做出與氣候變化相關議題充分性、適宜性、有效性的決定,通過以上證據鏈證實管理體系建立和保持有效的過程中與氣候變化相關因素已經得到了考慮。
2)如果客戶組織認為與氣候變化因素不是其管理體系的相關因素,則審核組在審核時,應審核到該客戶組織作出此這種不相關的決定過程證據以及(適用時)實施相關措施的有效性。
3)審核組在審核時,客戶組織不能提供證據證明在所有外部和內部問題已包括氣候變化及與組織的相關性,提出審核發現,促進組織改進。
4)審核組應將客戶組織對上述氣候變化的分析和管理情況記錄在檢查表和審核報告中,其中審核報告第3項“組織對其環境/相關方需求的理解,以及應對風險和機遇的措施確定及實施的有效性”、第4項“總體及各層級的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的適宜性、充分性及實施的有效性評價(目標可測量及實現情況的評價,應敘述評價/測量方法),管理體系滿足適用要求和實現預期結果的能力”,等欄目中應對客戶組織的上述氣候變化因素的審核情況進行描述。
2、對認證決定的要求
在認證決定時,也會關注上述審核要求及審核報告要求,如果沒有相關內容,應提出問題,要求審核組整改。
四、附件
關于轉發IAF和ISO在管理體系標準中增加對氣候變化考慮的聯合公報及相關情況的通知
北京中環質安國際認證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1日
關于轉發IAF和ISO在管理體系標準中增加對氣候變化考慮的聯合公報及相關情況的通知.doc